关于公司生态农业海丰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汤新强的处理通报

  汤新强,男,35岁,原公司生态农业海丰有限公司总经理。于2017年4月,以其妻、妻弟的名义,在广东省陆河县成立陆河县吉康汇生态农业有限公司,与海丰公司经营业务相同,存在利益冲突,形成同业竞争,违反了公司《员工诚信守则》4.1条关于竞业禁止的规定,即不得在在职期间,从事第二职业或参与同业竞争。另,“吉康汇”与“明康汇”相近,给大众产生了“吉康汇”是“明康汇”子品牌的误解,产生不良社会影响。同时,其利用职务便利,安排其家人占用海丰公司宿舍和食堂伙食资源达8个月之久。该行为违反了农业集团《员工诚信守则》4.1条不得“因职务便利索取或收受他人贿赂、挪用公司资金、侵占公司资产”的规定。汤新强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,决定免去其在本公司的一切职务,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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